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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控制校内机动车流量,缓解交通压力,保障交通安全,防止机动车被盗案件的发生,报请学校批准,我处从 2007年4月3日开始办理机动车校园出入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证范围:学校各单位公有车辆、在职及离退休人员的个人车辆(含摩托车)、常年为我校服务的商务车辆。
二、办证所需手续:办证时,公有车辆需出示行驶证,教职员工的个人车辆需出示行驶证、驾驶证及工作证(或离退休证),商务车辆需出示行驶证、驾驶证及服务单位的介绍信。
三、办证地点:东校区在南大门西侧校卫队办公室,电话 7521103;西校区在北侧门校卫队办公室,电话7528708。
四、办证截止日期: 2007年4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