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入学办理户口迁移证手续须知


    各位新同学,您们好,首先祝贺您考入河北农业大学。您在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时,请注意以下事项:

1.户口是否迁到学校由本人自愿,如果你决定将户口迁到学校,请在当地派出所开具“户口迁移证”,来校后妥善保存,接通知以后以班为单位交到户籍室。

2.“户口迁移证”迁往地址一栏填写:

东校区:河北省保定市灵雨寺街 289 号 或 河北农业大学

西校区:河北省保定市乐凯南大街 2596 号 或 河北农业大学

3.“户口迁移证”上的内容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相符,特别要注意把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填写准确,否则会给您今后的学习、生活、深造和就业带来麻烦。

4.“户口迁移证”有关项目凡有涂改的地方,必须加盖当地公安派出所户口专用章,否则无效。

5.在办理户口迁移前应先办理本人身份证,如确实来不及办理的,必须让当地派出所在“户口迁移证“上填写您的身份证准确号码。未填写身份证号码者,学校无法办理身份证。

    如果你还有不明白的事情,请联系我们!

    联系电话: 0312-7521976(东校区)、0312-7528700(西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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