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河北农业大学实验室管理中心工作职责

根据国家教委《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高等学校基础课(专业)教学实验

室评估标准》等文件要求,我校自1996年实验室已施行校、院(系)二级管理。

为强化实验室管理中心的职责,特就各学院实验室管理中心职责做如下要求:

一、实验室管理中心职责

1、完成全院实验室管理的各项工作的组织与安排。

2、完成对实验教学的质量监控,及时调节实验教学运行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3、完成学院实验室管理及实验教学质量的学期或年度评价工作。

4、协助院长完成学校或省、部级组织的各种实验室评估的准备工作。

二、实验室管理中心工作制度

1、每学期开学前,组织实验室相关人员检查实验室环境及实验器材的准备情况,

以保证实验教学正常进行。

2、在坚持平时经常检查的同时,每学期的期中配合学校完成实验教学质量中期检

查。

3、每学期期末进行一次实验教学及实验室管理工作总结,对实验教学及实验室管

理工作成绩突出者应给予表扬与奖励。

4、凡学校、学院组织的实验室工作会议均应记录会议情况,留档备查。

5、收存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需填写的考勤表,作为平时考核的一项内容。

三、实验室管理中心主任任职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党的教育事业;

2、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一定的科研能力,在本学科中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对相

关学科有较广泛的知识积累;

3、勇于改革,敢于创新,事业心强;

4、谦虚、自律,大公无私,团结同志,有奉献精神;

5、有一定的组织和管理能力;

6、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

四、实验室管理中心主任的责任和义务

1、负责制定本院实验室管理中心建设规划及实验室年度实施计划;负责制定实验

室管理中心相应的各项规章制度。

2、负责组织实验室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的实施;负责检查学校及学院实验室管理

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3、负责管理和协调实验室管理中心各项实验教学工作,检查和督促各项工作任务

的执行情况,充分发挥实验室的综合效益。

4、负责对实验室成员的思想政治、工作态度、工作进度和质量等进行检查、考核

和评议,完成基层考核工作。参加本单位对实验室成员的定编、定职、晋级、聘任

、培训和调动的初审。

5、负责组织和开展实验教学改革和实验教学方法的研究,努力提高实验技术水平

,完善技术条件和工作环境,为教师和学生创造条件,以确保高效率、高水平地完

成实验教学任务。

6、负责组织实验教学质量检查、评价和实验教学工作量的审核。负责制定合理的

实验成绩评定方法。

7、负责组织编制合理的实验教学材料及仪器设备购置计划,从教学全局出发,区

分轻重缓急,统筹兼顾,合理安排,保证重点。把投资效益放在第一位,密切配合

理论教学,实现人才培养目标。

8、负责全院实验室的安全工作,做好防火、防盗、防水,确保实验室安全。严格

遵守国家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不得随意排放废气、废水、废物,不得污染环境。

加强有毒物品的使用管理,严格遵守领用制度。

9、负责实验室管理中心有关信息资料的统计建档,规范实验室的有关信息资料的

统计、收集、整理等工作。

10、负责与学校实验室主管部门的沟通,落实学校关于实验室工作的精神及具体

业务工作。

 

 

所在位置:植物保护实验教学中心
河北农业大学植物保护学院党政办公室维护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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