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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公告
 
     
  

关于办理继续教育证书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系、部、中心:
   根据人事处通知, 现在开始办理2007年度(2007.1.1-2007.12.31)继续教育证书的填写和审核工作。继续教育证书是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有效凭证,参加职称评审的人员必须提供该证书,否则,不能参评。按照省教育厅文件《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建立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登记管理制度的通知》(冀教人[2006]53号)要求,未达到继续教育总学时(56学时/每年)的,或继续教育证书年审不合格的,单位不得为其申报、评聘或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请各单位及时通知本单位职工,一定要认真按照有关要求做好继续教育证书有关工作。
   一、继续教育证书年审工作
   2007年已经办理继续教育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需进行2007年度继续教育登记工作。具体包括:
   1、填写《河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表》;
   2、填写《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第5页)。学习内容按照本人“河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表”中的内容填写,选填三项,累计总学时超过56学时即可。
  填写登记表和证书一律用黑色签字笔,力求简明准确,文字工整。
  二、办理继续教育证书并登记
  2007年参加工作或者其他未办理继续教育证书的人员,须到办公室进行登记。需先领取继续教育证书(新证书,每本5元),在进行填写。
  填写证书要求用黑色签字笔,力求简明准确,文字工整。
  1、贴照片页:贴小二寸蓝底照片一张;证书编号——根据我处提供的编号填写;发证部门——河北省教育厅;发证日期——2008年4月20日。
  2、第1页:工作单位——河北农业大学;现从事专业——应与本人所评专业技术职务从事专业一致,或填写今后从事专业。
  3、第2页:变动栏按照证书填写说明填写。
  4、学习内容按照本人“河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表”中的内容填写,选填三项,累计总学时超过56学时即可。
  5、年度累计学时——上一页累计总学时数;年度完成情况——合格;经办人——中层单位经办人签名;日期——2008年4月20日;本页只填到“单位意见”栏,各中层单位不用盖章。

  请各单位组织教师认真如实的填写,并于5月20日之前将证书、继续教育登记表和交到院办。

 

                                       园艺学院
                                   二○○八年五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