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任课教师:

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现将调课程序公布如下:

1.向教学院长申请,同意后方可到教务室填写调课单。

2.调课单必须由本人填写,写明调课原因并附相关证明材料、课程名称、原上课时间、地点、周次、补课周次、时间、本人联系电话。院长签字后由教师交西校区教务处,教务处处长签字后方可生效。

3.若教师病重不能履行调课手续,由同一课程组教师代为办理。

 

 

 

 

经济贸易学院教务室

200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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